慈濟世界 第236期

▏ 2020.02 12 麻风是由一种繁殖很慢的杆菌引起的,即麻风杆菌。该病通过来自未经治疗的重症病 人口鼻的飞沫传播,但传染性不很强。如不进行治疗,可造成神经损害,从而导致肌 肉无力和萎缩,以及永久性的残疾。 在特效药还没有问世之前,大枫子树(Hydnocarpus tree)的果实种子曾被用于治疗 麻风病。1930年代,双溪毛糯麻风病院曾将大枫子果实的种子装在小袋子里,分发给病 人食用。它吃起来味道有些辛辣,吃得太多会导致头晕目眩或呕吐。不过,这种民间盛 行的偏方,其实对治疗麻风病毫无成效。 世界卫生组织在1982年使用综合药物治疗法(Multidrug Therapy, MDT),麻风病从 此得以治愈。1988年,马来西亚全面采用综合药物治疗法后,新病患已无需送往麻风病 院,也不用接受长期治疗。麻风病患可以和一般人一样过正常、有尊严的生活。 早期麻风病没有治愈良方,患者在1926年《麻风病患法令》(Leper Enactment Act 1926)下被迫接受隔离。这项法令主要的目的是将麻风病人隔离在集中院区接受长期 治疗,以更有效和全面地控制麻风病。这个政策将病患从主流社会中驱逐,让他们难以 谋生。许多患者甚至受到家人、亲属及大众的歧视,导致他们不得不进入麻风病营。 当时大马的隔离中心包括——槟城木寇山(1871年,Pulau Jerejak)、马六甲斯林本 岛(1860年,Pulau Serimbun)、吉隆坡文良港(1893年,Setapak)、霹雳邦咯劳 勿岛(1903年,Pulau Pangkor Laut)、砂拉越拉惹查理 · 布鲁克纪念医院(1925 年,Rajah Charles Brooke Memorial Hospital)、柔佛新山淡杯(1927 年,Tampoi)、雪兰莪的双溪毛糯(1930年,Sungai Buloh)及吉兰丹道北(1933 年,Tumpat)等。 麻风病的医疗 麻风病患法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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