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慈濟月刊第231期

▏ 2019.09 084 问: 答: 在一个团体里,难免有意见分歧、见解不同,遇到这样的问题,如何处理?是不 是这种现象是理所当然,而置之不理?在这种状况下又如何不令自己起退心? 同样是同师、同道、同志,在同一法门一起修行的佛弟子,都会有“四众同 闻,法未同解”的现象,何况是一般人。 上人对众开示也会“一音说法,法随 众生,各得其解”,这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,所以佛陀教诲弟子们要“依义不依 语”,道理在此。 对同一件事,由于每个人的角度与看法不同,才会有不同的 解读与想法,甚至根机利钝也会各有不同的理解,这是很正常的事情。因此菩 萨道走入人群做人间事,想要在会议中寻求多数的共识,就需人人多闻法、多 共修,才不会落入事相或我见之中而忘了是要来修行。 有了共识默契,就容易达致异中求同、求同存异;有了共修入法,就容易去 除我见、放下成见而人人识大体。然而,在团体中虽然能与人和睦相处,也 能与众合群,这还须警惕自己不是盲从附和或人云亦云,还须继续学习孔子 的“和而不同”。和而不同的意思是:虽然尊重团体,也不坚持己见,但却 保有自己独立思考与判断的智慧,这是君子。相反地,如果表面上很会附 和别人对问题的看法,但内心里头却没有主见,也没有合群的观念,这样就 是“同而不和”,这是小人。 依法不依人 在各种社会团体中,“少数服从多数,多数尊重少数”,乃拟定决策的基本团 队精神与潜规则。但是, 在修行团体中,必有其一定的精神依归与修行宗旨,这 是道场自有其法门的思想体系所然,所以佛法才说“依法不依人”,意即一切以 法为依归,以法为最高指导原则 。如果多数的一方偏离正确知见时,甚或与知 见无关,而是根机与慧性层次的问题时,则不能以多数人的同意并自认为是多 数共识而作成决定。 如果以世间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做决定,则慈济医院盖不成,大爱台也开 播不成,因为多数人没有上人的睿智与弘愿,何况是没人、没钱、没经验, 因此众人皆曰不可,然上人当仁不让,虽千万人吾往矣,成就了大爱无国界 的济世志业,儒家的至圣孔子与亚圣孟子也是如此思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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